國務院法制辦近日發布《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其中針對拋扔、踩踏等“野蠻快遞”最高罰5萬元等規定,贏得網友一片叫好點贊。輿論也普遍認為,為快遞行業“立規矩”已是勢在必行。
據快遞網調查發現,當前快遞業亂象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亂象之一:快遞變“慢遞”。
國家郵政局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 2015年10月,國家郵政局和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通過“12305”郵政行業消費者申訴電話和申訴網站共受理消費者申訴68715件,其中,涉及快遞業務問題的66512件,占總申訴量的96.8%。其中,投遞延誤占總投訴量25.5%,環比增長42.6%。
亂象之二:暴力分揀。
有業內人士表示,快遞件在分揀過程中最容易出現損壞,如果在“雙十一”這樣快件量非常大的時期,分揀中心工人操作難免出現拋扔等情況。
亂象之三:快遞“實名制”落實模棱兩可。
目前“實名制”新政已經開始實施,大部分快遞網點收寄員會要求開包驗視,不過面對不斷增加的快遞包裹量,亦有部分網點對身份查驗絕口不提,為快遞埋下了不少的安全隱患。
亂象之四:快件丟失,賠償總是難以談攏。
各地關于快件丟失的新聞頻見報端,快遞物品發生損害、丟失時,不少快遞公司隱瞞信息,追責處理不積極,消費者則往往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
亂象之五:部分快遞從業人員服務態度差。
服務質量差亦成為快遞業受到詬病的問題之一。
根據新版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損毀,快遞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應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在這個過程中,快遞丟失物品的價值是多少,應由消費者舉證,證明其實際價值。對于理賠不合理的情況,快遞網指出,可以找消費者協會進行協調,還可以找12305進行申訴或瀏覽本網站快遞電話大全,或者選擇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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