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豐臺大紅門錦苑小區的物業居然做出一個奇怪的規定:快遞員出入小區要辦400元的通行證,且沒有具體的日期時限,所有解釋權均歸物業所有。這一舉動引起了小區居民和快遞員們的不滿。那么,快遞員進出小區到底該不該收費?
我國郵政法中有明確規定:郵政企業采取按址投遞,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應當為郵政企業投遞郵件提供方便,不得拒絕快遞員的進入。那么顯然,該小區物業此舉是不合法的,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亂收費。快遞員送貨是為了方便業主,體力勞動的工資本來就不好賺,又哪有辦好事反而自掏腰包的道理?
快遞員進出小區收費,這不合法也不合理,甚至匪夷所思。今年2月,遼寧省已經頒布了《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機關、企事業單位、校園以及社區物業服務等單位應為快件投遞車輛進出和從業人員配送包裹提供便利。這確保了快遞員的利益,促進了物流業的健康發展。其他省也是時候行動起來,共同保證快遞業勞動者的權利與利益了。